计算机病毒的产生是计算机技术和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社会信息化进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产生的背景是:
(1)计算机病毒是计算机犯罪的一种新的衍化形式
计算机病毒是高技术犯罪, 具有瞬时性、动态性和随机性。不易取证, 风险小破坏大, 从而刺激了犯罪意识和犯罪活动。是某些人恶作剧和报复心态在计算机应用领域的表现。
(2)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危弱性是根本的技术原因
计算机是电子产品。数据从输入、存储、处理、输出等环节, 易误入、篡改、丢失、作假和破坏;程序易被删除、改写;计算机软件设计的手工方式, 效率低下且生产周期长;人们至今没有办法事先了解一个程序有没有错误, 只能在运行中发现、修改错误, 并不知道还有多少错误和缺陷隐藏在其中。这些脆弱性就为病毒的侵入提供了方便。
(3)微机的普及应用是计算机病毒产生的必要环境
1983年11月3日美国计算机专家首次提出了计算机病毒的概念并进行了验证。几年前计算机病毒就迅速蔓延, 到我国才是近年来的事。而这几年正是我国微型计算机普及应用热潮。微机的广泛普及, 操作系统简单明了, 软、硬件透明度高, 基本上没有什么安全措施, 能够透彻了解它内部结构的用户日益增多, 对其存在的缺点和易攻击处也了解的越来越清楚, 不同的目的可以做出截然不同的选择。目前, 在IBM PC系统及其兼容机上广泛流行着各种病毒就很说明这个问题。
计算机病毒是如何分类的?
计算机病毒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类。若按其表现性质可分为良性的和恶性的。良性的危害性小, 不破坏系统和数据, 但大量占用系统开销, 将使机器无法正常工作,陷于瘫痪。如国内出现的圆点病毒就是良性的。恶性病毒可能会毁坏数据文件, 也可能使计算机停止工作。若按激活的时间可分为定时的和随机的。定时病毒仅在某一特定时间才发作, 而随机病毒一般不是由时钟来激活的。若按其入侵方式可分操作系统型病毒( 圆点病毒和大麻病毒是典型的操作系统病毒), 这种病毒具有很强的破坏力(用它自己的程序意图加入或取代部分操作系统进行工作), 可以导致整个系统的瘫痪;原码病毒, 在程序被编译之前插入到FORTRAN、C、或PASCAL等语言编制的源程序里, 完成这一工作的病毒程序一般是在语言处理程序或连接程序中;外壳病毒, 常附在主程序的首尾, 对源程序不作更改, 这种病毒较常见, 易于编写, 也易于发现, 一般测试可执行文件的大小即可知;入侵病毒, 侵入到主程序之中, 并替代主程序中部分不常用到的功能模块或堆栈区, 这种病毒一般是针对某些特定程序而编写的。若按其是否有传染性又可分为不可传染性和可传染性病毒。不可传染性病毒有可能比可传染性病毒更具有危险性和难以预防。若按传染方式可分磁盘引导区传染的计算机病毒、操作系统传染的计算机病毒和一般应用程序传染的计算机病毒。若按其病毒攻击的机种分类, 攻击微型计算机的, 攻击小型机的, 攻击工作站的, 其中以攻击微型计算机的病毒为多, 世界上出现的病毒几乎90%是攻击IBM PC机及其兼容机。
计算机病毒的定义
一 计算机病毒的定义计算机病毒(Computer Virus)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被明确定义,病毒“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破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且能够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二 计算机病毒的特点计算机病毒是人为的特制程序,具有自我复制能力,很强的感染性,一定的潜伏性,特定的触发性和很大的破坏性。
三 病毒存在的必然性计算机的信息需要存取、复制、传送,病毒作为信息的一种形式可以随之繁殖、感染、破坏,而当病毒取得控制权之后,他们会主动寻找感染目标,使自身广为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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